【服務對象】
流動資金貸款是指農村信用社、農商銀行向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周轉的貸款。
【適用對象】
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
【業務特點】
1、期限靈活。能夠滿足企事業單位臨時性、短期和中期流動資金需求,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年。
2、擔保靈活。提供信用、保證、聯保、抵(質)押及組合擔保等多種擔保方式。
3、還款靈活。提供按季、按月、一次性還本等多種還款方式和還款特色服務。
【貸款條件】
1、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
2、借款計劃、借款用途明確、合法且不得超出其經營范圍;
3、生產經營合法、合規,特殊行業按國家規定應當報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取得批準文件;
4、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有合法的還款來源;
5、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6、在我行(社)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自愿接受信貸及結算的監督檢查;
7、資產負債率一般不得高于70%;
8、我行(社)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資料】
1、借款申請書;
2、經年檢合格的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相關資格證書、特許經營批文、《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貸款卡,若屬外商投資企業還須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3、經工商部門或相關部門確認或我行(社)核實的公司章程、聯營協議、合作合同;
4、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其授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5、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貸款的有關決議、授權書;
6、前三個年度財務報表和近三個月財務報表;若成立時間不足三年,則提供自成立以來的年度財務報表和近三個月財務報表;
7、采取擔保方式的,還應提供擔保相關證明資料;
8、我行(社)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辦理要求以農村信用社、農商銀行當地營業網點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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